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慰问部队物资项目采用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资格或为“苏采云”入驻商。有意向供应商请于6月6日18:00前到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502室领取采购明细表。(采购小组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15-68088030)
2.本次询价设有预算指导价,各供应商的询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指导价。
3.询价书须用密封信封递交(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信用报告、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证明或“苏采云”入驻商证明),并在本询价书上盖上公章,写明采购项目名称。请于2025年6月9日10:30(北京时间)送往盐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楼北会议室。
4.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且报价最低(按最低总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本次询价采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局采购小组有权提出暂不采购。
6.合同签订: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订。
7.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时间,于2025年6月19日前交货。
8.交货方式:成交人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货物包装、发货及运输:
A.成交人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B.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C.货物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成交人负责。
10.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11. 交付要求:成交人必须提供全新的、符合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并提供“三包”服务。
12. 基本保修条款:提供产品保修卡,并按厂家产品规定保修期限及内容以及供应商的其它承诺条款实行保修,如产品出现故障,须在联系后24小时内服务到位。
13. 违约责任:
A.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进度,迟延交付超过规定天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一切损失,并将作为本单位不诚信单位,不得参与以后本单位招投标。
B.具体违约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