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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东门门卫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4 18:35 [ ] 浏览次数:

盐城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东门门卫室建设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2、项目名称:盐城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东门门卫室建设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革命烈士陵园(解放北路169号),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

4.2工期要求:自建设单位通知开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全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3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自筹100%且已落实

5、预算价:约40万元。

6、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盐城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东门门卫室建设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执行,招标人保留进行调整的权利。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4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7.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9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号码:0515-88200316),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招标人:盐城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联系人:仇爱琴

联系电话:0515-88586658

地址:盐城市烈士陵园(解放北路16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邮箱:806404021@qq.com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座7F

 

2021年11月4日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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