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宋波从武警某部转业到盐都区法院工作,身份变了,环境变了,但他的初心没有变,一身军魂也没有变。在同事眼里,他是朴实勇敢的好兄长;在领导眼里,他是辛勤耕耘的老黄牛;在群众眼里,他是恪尽职守的好警官。2011年以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标兵”,全市法院“服务标兵”。2021年宋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敬业:把军魂融入工作
“革命战士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转业到盐都法院后,宋波先后在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警察大队工作,无论是在哪个岗位,他都能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始终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010年春节前夕,突发雪灾,宋波却接到了前往苏州拘留“老赖”的紧急任务,他没有任何犹豫,来不及准备行装,立即投入行动,盐城至苏州原本3个多小时的车程,行动小组经过8个小时“险象环生”的颠簸,终于到达目的地,待圆满完成任务,已经是农历腊月二十九了。
2021年,全国法院开展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推进年活动,他没有因为自己年龄大就降低要求,针对科目新、难度大、强度高的特点,既做好训练员,坚持置身训练第一线,为全队同志做好榜样;又当好教练员,亲自编写处突教案并组织演练,全面提高全队人员的基本体能和专业技能。
担当:把责任扛在肩上
“脱下军装,穿上了警服,战场虽然改变,但不变的是:我仍是一名战士,更是一名共产党员”。
2022年“七一”当天,老党员宋波带领年轻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司法安全无小事”,作为法警队队长,宋波深知肩上的责任之重。多年来,他每天早到班、迟下班,认真查看法院重要部位和周边的安全情况,确保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日常工作中,他坚持逢会必讲安全,出警必讲安全,督察必查安全,在全队营造人人讲究安全、时时重视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处处不忘安全的良好氛围。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火如荼开展,在5次集中宣判行动中,他细心谋划,周密部署,防范到位,确保每次宣判工作安全无事故。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他带领全队同志战斗在法院的最前沿,完成体温检测2万余人次,为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他带头进驻市看守所,克服生活、工作的实际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刑事庭审保障任务。
他常说:警容警纪从我抓起,急难险重向我看齐。他的担当带动了全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队的各项工作也得到了各方的肯定和赞许。
为民:把温暖传递百姓
法警岗位无小事,一言一行总关情。作为人民群众接触法院的第一窗口,宋波带领全队干警立足本职岗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用真心、诚心、爱心、细心和耐心实实在在帮助群众,尽心尽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枯燥的工作岗位打造成盐都法院一道亮丽的风景,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称赞。
刘某是一位在上海打工的东北聋哑人,多次因诉讼到法院,其识字不多,性格暴躁,交流极为困难。在接待中,宋波坚持做到耐心再耐心,多次真诚细心的接待,宋波得到了刘某的信任和称赞。此后,刘某再来院时,都用手比划二杠三星,主动要求宋波来现场才安心,并向其竖起大拇指。
近年来,让残疾人无障碍进入立案中心、审判法庭;让走失的智障老人找到家人;为不识路的群众指明方向;帮农村老人查找公交站台;给口渴的环卫工人提供热水……宋波和他的同事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朴素情怀。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春去秋来,时光荏苒,在司法警察这个看似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退役军人宋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永葆军人本色,建功立业新时代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