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苏退役军人规〔2020〕3号)文件精神,经评审专家组实地察看和综合评审,盐城工学院等19个单位具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条件,符合承训单位资格要求。现予公示。
如对公示单位及遴选结果有异议的,请向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
公示电话:68088006、68088038。
附件:2021年盐城市承担退役军人补贴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2021年盐城市承担退役军人补贴教育
培训机构名单
盐城工学院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盐城经贸高级职业学校
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盐城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
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
建湖县高级技工学校
建湖县华海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建湖县军曼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
盐城市大丰区卯酉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
东台市高博职业培训学校
盐都区德丰电商职业培训学校
盐城纳百川职业培训学校
盐城市亭湖区海基元职业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