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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17:22 [ ]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和第17派驻纪检监察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向来是腐败的高发期,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党员干部总是将“节日腐败”披上人情往来的外衣,把节日作为行贿受贿的挡箭牌和借口,放松了警惕、放弃了底线,让节日偏离了本质初衷,成为“四风”泛滥的重灾区、腐败堕落的集中期。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的重要影响,加强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侥幸心理,守住纪律底线,招呼在前、警示在先,打好节日“预防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

各级党组织要把节日期间反“四风”和杜绝“节日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纪律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坚持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烟花爆竹、贺年卡等年货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消费;严禁超标准接待或以公务接待名义接待私人亲友;严禁餐饮浪费行为;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公款旅游行为;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抓实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

随着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四风”问题和“节日腐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还没有彻底根除,甚至出现变异、穿上了“隐身衣”,各种新型腐败不断涌现。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要在节前与班子成员开展一次提醒谈话。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与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约谈提醒一次。各单位要在节前组织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节日监督,确保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和人员外出报备制度,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要强化节日期间公车、食堂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管理要求,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机关纪委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疫情防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报局党组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0年12月30日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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