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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17:33 [ ] 浏览次数: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是党中央围绕解决退役士兵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制定的一项特殊关爱帮扶措施。这一关爱政策将入伍时间视同为首次参保时间,体现了对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的特殊优待;根据服役年限和断保时间给予补缴,可以让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享有更好的基本养老、医疗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行“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的激励机制。在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相对越高。退役士兵通过补缴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更好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按照国家规定计息。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先从个人账户支出,个人账户支出不足的,由统筹基金支付。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广大符合此次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要充分认识到,补缴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关爱,关系个人切身利益,要积极与当地退役军人部门、人社部门等沟通咨询,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主动参与补缴,确保自己及时有效享受政策红利。

部分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因人在外地或其他原因没有办理补缴手续的,目前继续零星受理,请尽快到原安置单位、主管部门或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补缴手续。

咨询电话: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68088131  68088007

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68027305

滨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9166683

阜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9710028

建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6212089

射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9286312

大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83238021

东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85398687

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89900075

亭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68037596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68820876

盐南高新区:6801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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